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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地檢署女檢察官莊珂惠2日因不滿涉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的吳姓男子獲裁定3萬元交保,在法庭上槓上男法官陳彥志。莊抗告成功,彰化地院22日開羈押庭,檢方仍由莊女蒞庭,法官改由女法官林怡君審理,一樣裁定吳男交保,但保釋金提高為9萬元,吳母隨即向親友借金,完成交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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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指出,將研議是否再抗告;至於莊珂惠被法官陳彥志告發涉嫌侮辱公署公務員,檢方已分案調查。

吳男義務辯護律師何志揚表示,昨庭審過程氣氛平和,法官裁示時,被告與檢察官的情緒也都平穩。檢方無法提出被告可能反覆實施犯行的新事證,法官維持原交保裁定,並不令人意外。

30歲吳男原是送貨司機,3年來利用假帳號在網路社群主動搭訕未成年少女,幾次聊天後就假藉要找對方拍攝平面廣告,誘騙少女們拍攝裸照,他再邀約少女見面,趁機「約炮」,若少女不肯就威脅要散布裸照,逼迫就範。

部分trivago線上訂房系統被害少女不甘受騙報警,檢警去年8月在吳家中電腦查出5、60張少女裸照,被害人多達30多人。吳辯稱事後都有付錢,算是援交。

檢察官莊珂惠深入追查,去年8月和12月兩度聲押吳男獲准,並依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等起訴,但兩度移審時,法官均裁定不續押。

檢警查出更多案情,本月2日第3度聲押時,法官陳彥志諭令3萬元交保,女檢莊珂惠質疑法官「是否頭腦不清楚」,雙方都動氣,陳當場指示法警「當庭逮捕」女檢,最後驚動院檢高層出面協調,才未當場移送。

案經檢方抗告成功,彰化地院昨開庭,法官考量被告歷經2次羈押、2次交保,傳喚皆能到庭,檢方所提事證無法認定被告有逃亡之虞;且被告電腦、手機遭扣後,未有試圖滅證、串證;經搜索迄今亦未再犯,無證據顯示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,裁定9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。

(中國時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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